本項目主要生產石油化工制程設備、自動倉儲系統等,占地面積101594m2,有主廠房、壓力容器加工廠房、自動倉儲系統組裝廠房、退火爐房、RT室、工程中心辦公樓及附屬建筑,廠房總建筑面積42127m2,員工270人,專職安全管理人員3人。已取得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,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8日。
本項目機加工、焊接等工藝不變,噴砂、油漆、酸洗外包。
上次安全評價以來發生有以下變化:①在界區內原空地上擴建二座廠房,總建筑面積25035m2(其中自動化倉儲系統組裝廠房10805 m2,碳鋼壓力容器制造廠房14230m2),已通過“三同時”驗收;②新增起重機24臺及加工設備。上次安全評價以來未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。
本項目使用的物料主要是碳鋼材料,輔助材料中丙烷、乙炔、液化石油氣、噴漆(含有有機溶劑二甲苯)等為易燃易爆物質,在使用、貯存、輸送過程中一旦發生意外泄漏,容易導致火災、爆炸、中毒窒息事故的發生;氧氣為助燃氣體,二氧化碳、氮氣、氬氣等為窒息性氣體。本項目涉及的物料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、劇毒化學品、易制爆化學品。乙炔、液化石油氣列入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。
在生產過程中,存在著機械傷害、起重傷害、火災爆炸、觸電、高處墜落、物體打擊、車輛傷害、灼燙、中毒或窒息、粉塵危害、噪聲危害、高溫危害、輻射危害等,其中主要的危險、有害因素為機械傷害、起重傷害、火災爆炸。
通過GB18218-2009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》辨識得知,本項目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。臺朔重工廠區也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。
采用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,選址及總平面布置、工藝、設備、設施、配套和輔助工程、設備設施的布局、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器材、安全管理、安全投入等符合規范標準要求。
評價結論:本報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見在評價過程中已完成,本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、法規和標準的要求。評價結論為合格。 |